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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对服装有什么影响
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关系是近年来思想史、文化史和社会史研究中的新课题,认识这一问题不仅要在理论上进行新的探索,更要从实证研究上开拓新的领域,把非观念性(即文本性)的资料,引入思想史的范畴,或从思想史的角度解释生活方式的变迁。本文以服装为例提出这一问题,是基于这样的认识: 中国传统文化模式是礼俗文化,这是以礼为中心的一系列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,它以血缘为纽带,以等级分配为核心,以伦理道德为本位,渗透中国人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各个领域,从权力财产的分配到日用器物的消费,几乎无所不在,就其内容来说具有等级序列、伦理道德和生活方式三位一体的结构。精英文化的伦理价值观以无可匹敌的强劲的势态渗进衣食住行,肇成生活方式的意识形态化,从而使世俗生活理性化,这就是世俗理性。对此说得最坦率的是明清理学家们提出的“百姓日用即道”的思想命题,它要求人们以伦理之道观照日常生活;又从日常生活体体会人伦事理,这是中华文明区别其他文明的重要特色。中国传统文化的近代化离不开这三位一体文化结构的解体,也离不开从生活方式上观照,服装是突出的一例 一、衣冠之治在清代的强化与民族意识危机 在物质生活中,衣冠服饰是衣食住行之首,它最显著、最充分地表现人们的身份地位,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在衣冠服饰上有极其强烈的反映,这在中外概不例外,在中国又与礼制相结合,并成为礼制的重要内容。历代王朝都以“会典”、“律例”、“典章”或“车服制”、“舆服制”、“丧服制”等各种条文颁布律令,规范和管理各阶层的穿衣戴帽,从服装的质料、色彩、花纹和款式都有详尽的规定,不遗琐细地区分君臣士庶服装的差别,违者要以僭礼逾制处以重罚,这是华夏族的传统。所谓“中国有礼仪之大,故称夏;有服章之美,谓之华。”(1) 这说明我们的祖先自古以来就以衣冠礼仪的美誉“华夏”作为族称,这既有重视仪容的方面,也包括用服装区分尊卑贵贱这一套规章制度,使森严的等级管制深入到穿衣戴帽,在华夏文明中形成衣冠之治的传统,这是中国服饰制度的特色。 清朝是以异族入主中原,满族原是尚武的游牧民族,在戎马生涯中形成自己的生活方式,冠服形制与汉人的服装大异其趣。清王朝建立后,统治者为了泯灭汉人的民族意识,强制推行满人的服饰,禁止汉人穿汉装的法令非常严厉,坚持佩戴前朝方巾的儒生,往往遭到杀戮,这在各地引起轩然大波。最令汉人反感的是按满族的习俗在前额剃发,后脑留发梳条大辫子。有的士大夫为了保持汉民族的气节,宁可剃了光头当和尚;有的在头部画上明朝的方巾,以示不忘故国衣冠;有的取名守发、首发,用隐讳的文字表达内心的愤慨。汉人的强烈抵制,迫使清王朝采取男从女不从,生从不从,阳从阴不从,所谓“十不从”的对策,这才使剃发易服的民怨得到缓和,清代服饰也得以充分吸收汉族服饰的成就。 以官服为例,马蹄袖、马褂是清代官员服制的一大特色,但官服上的“补子”直接取之明代,文官绣禽类,武官绣兽类。分别按品级的高低,绣以各类飞禽走兽,以这标帜突出官员在职能和气质上的要求。与明代不同的是,这补子是绣在袍衫外面的大褂子上,称为“补褂”或“补服”,大褂的前胸是对襟的,补子也分为两块,禽兽的花样与明代也略有差异,由于补子是在成衣后缝上的,对于边角的加工更为精细,常常配以精致的花边,突出了装饰效果。明代的乌纱帽到清代换成花翎,用孔雀毛上的“眼”即“目晕”花样的多少,分出单眼、双眼和三眼的级别。官员的朝服和常服,里三层外三层,行袍、行裳、马褂、坎肩、补服,重重叠叠,还要佩戴各种朝珠、朝带、玉佩、彩绦、花金圆版、荷包香囊等等,朝珠又有翡翠、玛瑙、珊瑚、玉石、檀木的等级限定,连丝绦都有明黄、宝蓝、石青之分,用什么款式、质料和颜色都要受到礼制的规范,违反规定的以犯罪论处,雍正皇帝赐年羹尧,就有擅用鹅黄小刀荷包,穿四衩衣服,纵容家人穿补服的罪状。将服饰的等级之别,缕分细析到极至。女装虽然相对宽松,但精雕细刻无微不至,镶边有所谓“三镶三滚”、“五镶五滚”、“七镶七滚”,多至“十八镶”,在镶滚之外还在下摆、大襟、裙边和袖口上缀满各色珠翠和绣花,折裥之间再用丝线交叉串联,连看不到的袜底、鞋底也绣上密密的花纹。这样重重叠叠,无所不在的装饰效果,虽然有一定的美学价值,但如此繁琐细密的包装,是衣冠之治高度细密化的产物,这也使清代的服饰到了难以再发展的地步。 所以清王朝对明朝服制的变更,对华夏族的衣冠形成冲击,却从未动摇华夏族的衣冠之治,因为在华夏族的衣冠之治中,衣冠服饰不仅仅是生活的消费品,也是尊卑贵贱等级序列的标志,这是物质的也是身份、地位的社会待遇,所以衣冠之治实际上是衣冠之别,有关种种穿靴、戴帽、着装、佩饰的烦琐规定,莫不是深入到生活的每一细部,维持森严的阶级统治。所以清王朝服饰变更的是形制,而不是它的实质性内容,而形制也是为了压抑和淡化汉人的民族意识,加强清人的统治。正是因为如此,清王朝继承、强化了华夏衣冠之治的传统,并掺进民族压迫意识,形成清代的服饰制度。这也意味着当清王朝统治走向衰微,上升到一定地步,必然要在服饰方面再起风波。 到清末,王朝统治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,满汉文化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融汇,习俗相沿,代代相承,清人的服饰已经为汉人所认同,并形成新的服饰传统,但是潜藏在清初服饰变更中的民族意识并末消亡。当社会矛盾尖锐,阶级冲突激化时期,当初强制汉人剃发易服留下的民族创伤又重新复萌,成为汉人联合反对清王朝的契机。太平军揭竿而起,就以“蓄发易服”号召汉人反清,这对清代的衣冠之治是一重创。 二、太平军“蓄发易服”的旋风与不变的衣冠之治 太平军起自贫苦农民,起义之初不论是头领还是普通一兵,在衣襟上概用黄布条为记,穿着简陋,自无服制之别。占领武昌后,势力日益壮大,舆马服饰即有分别,进入南京,洪秀全坐上天国的统治宝座后,立即仿效帝王之制,专设“典衣衙”,从袍服、靴帽的质料、颜色、长短,一律按官职的级别定出标准,以显示等级的差异。各级将领都穿红袍马褂,包头布的色彩和用料有严格的等级区分,官高一级,拖长一寸。1861年颁布《钦定士阶条例》限定:“民间居常所戴之帽,皆用乌布纂帽。其富厚殷实之人,则缎绉纱,任由自便,但不得用别样颜色,致与有官爵者相混。”(2) 同时对秀士、俊士、杰士、达士、国士、武士、榜眼、探花、状元的衣帽袍靴式样也作了与其身份相应的规定。对士兵的服饰并无定制,一般的是裹头、扎巾、短衣、花鞋,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蓄发系长穗,飘飘下垂。 剃头蓄发和翎顶冠戴是满清统治者法定的官服,太平军首先从这里开刀,严厉禁穿清朝官服,要求男子蓄发留须、妇女放足。在《奉天讨胡檄》的文告中宣称: “中国有中国之形象,令满洲悉令削发,拖一长尾于后,是使中国人变为禽兽也。中国有中国之衣冠,令满洲另置顶戴,胡衣猴冠,坏先代之服冕,是使中国人忘其根本也。”(3) 认为清朝官员的衣冠是“妖服”,在所到之处一概加以撕毁。每占领一地,第一道公告往往是命令蓄发,宣布“有再剃者,杀无赦。”(4) 为了不让帽子遮盖已经剃了发的,裹上太平军的红头巾,还下令不准戴毡帽。 清朝服饰在中国已流行二百多年,经过几代人的传承,已成为汉族生活方式的一部分,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改变已经习惯的东西,尤其是不准戴毡帽,激起人们的反感,有的因为不愿去掉帽子被笞打、示众,甚至被杀。尽管蓄发易服,有种种过激的举动,也遭遇一些人的抵制,但自愿蓄发者也不在少数,据同情太平军的呤利对苏州地区的观察说: “使我感动的是,他们都乐于留发,这是太平军和自由的标记。”这点在曾国藩的奏折中也有反映,由此可见太平军的服饰在南方也曾风行一时,由于这是与太平军政权相联系的服饰样式,随着太平天国的灭亡,这一服饰也随之消亡,以长发为特征的太平军却成为因此得了“长毛”的称号。 太平军掀起的一股“蓄发易服”的风潮,是历代农民起义从未有的举动,无论是汉代的黄巾起义,唐代的黄巢,明代的李自成,在起义中服饰上也有所标记,但从没有在社会上推行服饰变革,所以这是太平军的创举,但它变更的仅仅是款式形制,并非是衣冠的等级之别,洪秀全登基后立即仿效封建王朝的礼制,用衣冠区分君民士庶,维护层层隶属的统治,在实质上依然是传统的衣冠之治,所以太平军的服饰变革有种族色彩并无风俗改良的意义,与近代化无缘。 三、服饰近代化与衣冠之治的解体 服饰近代化的启动,始于以服饰变革作为风俗改良的活动,并以衣冠之治的解体作为重要的标志,这在维新运动中有突出的表现。 鸦片战争以后西学东渐和早期资本主义的发生,推动了社会观念的变化,人们痛感到民智不开是中国积弱的一个重要原因。欲伸民权,必广民智,欲启民智,必先革除恶风陋习对人民的禁锢,其中尤以吸鸦片和裹足所为摧残民体,有辱国格的两大公害,先进的知识分子莫不对此口诛笔伐。如果说禁烟尚是对少数人不良嗜好的整治,反对裹足却要变更上千年的陈规陋习,波及千家万户,比前者对社会的震撼面更为宽泛,其意义也更为深切。 废除摧残妇女的缠足鞋、弓鞋,是对女性的解放,也是鞋履的改制用强体、实用的观念看待人们的衣冠鞋履,势必要推动服饰的变革早在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上书《请禁妇女裹足折》和《请断发易服改元折》,认为女子裹足,不能劳动;辫发长垂,不利于机器生产;宽衣博带,长裙雅步,不便于万国竞争的时代,请求放足、断发、易服以便“与欧美同俗”,又说:“非易其衣服不能易人心,成风俗,新政亦不能行。”这就把变衣冠作为学习西方文明和推行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,具有启发民智的意义。 变衣冠中以放足启动最早,裹足本不是清人的祖制,顺治二年和康熙三年两度禁止裹足,但终敌不过传统习惯,旋禁旋弛,连清人妇女也被汉化,穿上瘦金莲方。这种情况说明,改良习俗如果没有新观念的支持,最终免不了要被旧习惯势力所吞没。到清末维新变革成为社会思潮,反对裹足又得以避开满汉的,容易受 到统治者的支持,有的官员还带头发奖章以表彰放足的女子,所以与剪辫子相比, 但是断发易服是清王朝最忌讳的事,清初用暴力手段强制汉人剃发留辫,又岂能在清廷的子孙中断送这一祖制,然而正是断发易服又成为点燃人民大众反清斗争的火种。近代民主革命思想的酝酿是以反满的民族革命为召唤的,明亡以后剃发留辫这一辱没汉人的亡国之痛,重又在清末中升级。“毁我衣冠真正恨,扫除巢穴待明朝。”(5)“忍令上国衣冠,沦于夷狄? 相率中原豪杰,还我河山!”(6) 被视为大清国民标志的发辫,更成为诅咒的对象,“欲除满清之藩篱,必去满州之形状。”(7)一时“猪奴”、“半边和尚”、“辫发左衽之丑类”几乎成为排满、仇满的口头禅。当革命的矛头指向满清统治的时候,断发易服成为动员民众支持革命最有力的召唤。直到辛亥革命后,1912年3 月5 日临时大总统通令全国剪辫还强调:“满虏窃国,易于冠裳,强行编发之制,悉以腥之俗。当其初,高士仁人或不屈被执,从容就义;或遁入流,以终余年。....今者满廷已覆,民国成功,凡我同胞,允宜涤旧染之污,作新国之民。”“以除虏俗,而壮观瞻。” 这种种断发易服的言论,虽然充满了强烈的民族情绪,但不是反清复明的简单回归。有识之士超越种族成见,从变易国民心理的角度,宣传剪辫的利害说: “夫辫发为物,即不必计其本非汉族制度,及被外人所诮辱,即以利用问题论,试执十人而质之曰,吾人具此辫发,于起居动作便乎? 吾可决其以当为不便者十而八九也。”(9) 虽然更改这沿袭三百年的习俗,会遇到旧习惯势力的种种阻挠,但是这便民实用的价值,最终又导使满汉居民不分族别地抛弃旧习,选择了剪辫易服的行为。 以剪辫易服为契机,批判封建主义的檄文,嘻笑怒骂,令人叫绝。衣冠之治集中体现在官服上,这在清代又称补服,即在褂子的前胸后背各缀一块补子,绣上飞禽走兽,以示官职的差别和道德命义,有的文章反其义而用之,说清国所以不振,是由于文官不事事,武官不能御外外侮,但能杀同类,遂致国事愈坏,民心渐离。这正是官方制度所为。谓予不信,可观各人的服饰: 文官的补服,是仙鹤、锦鸡、孔雀、云雁等等,此等鸟者,或示幽逸,或作声而唳,或容止闲暇,或供市儿之玩弄,这明明是纵容偷闲溺职,愚弄人民;武官的补服都是狮子、豹、虎、熊、彪之类,面目狰恶,设这些官治民,实以禽兽对人民也。(10) 有的对朝服从头到脚逐一嘲弄说,红顶,此物人血做成,其中含有无限冤魂,若将此物置于头上,胜于虎狼十倍;朝珠,又名奴隶圈,悬于项间,其人即永有奴隶性;马蹄袖,表示效犬马之劳,以向主人乞怜;马靴专为护足之用,套之足上,可以终日跪拜奔走。(11) 这种亦庄亦谐而又富有战斗性的檄文,在辛亥革命前夕不断见诸报端,由于它以老百姓习见常闻的官员服装做靶子,传播革命思想,更易为大众接受,使人们在断发易服的行动中,受到一次反封建的教育。 断发易服到20世纪初随着清王朝的倒台,形成自发的群众运动,如火如荼地展开。武昌起义前一些爱国的青年就自发地割掉辫子,脱下清装,“革命,革命,剪掉辫子反朝廷(12) 成为流行歌谣。广东省宣布独立之时,老老少少争先恐后地剪辫子,一日有20余万人,中山县纷纷成立剪辫会,一直深入到农村小城镇,剪辫子成为中国人的盛大节日,许金城在《民国野史》中记述说: “无数的汉人都兴高采烈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,也有迷信的,事先选择吉日,拜祭祖先,然后庄重地剪除,把辫子烧了。更有联合多人同日剪辫,并燃放爆竹,举行公宴庆祝的。”有的报纸指出,民国建立后政体、国体、官制、礼仪、历法、刑名、娱乐、住所的诸多变化,以服装的变化最迅速、最广泛。一时间“新礼服兴,翎顶补服灭,剪发兴,辫子灭,盘云髻兴,堕马髻灭,爱国帽兴,瓜子帽灭,爱华兕兴,女兕灭,天足兴,纤足灭,放足鞋兴,菱鞋灭。”(13) 穿着打扮焕然一新。 剪辫易服是在反封建思想指导下的风俗改良,不同于历代改元易服之举。历史上的变衣冠所变的是形制,不变的是伦理性和等级性,即使起自下层的农民起义也不例外,太平天国的“蓄发易服”,从衣冠上维护尊卑贵贱的等级之别,与清政府并无二致。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近三百年的清王朝,结束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,作为封建主义规章的礼制也随之瓦解。在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》中明确规定:“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,无种族、阶级、宗教之区别。”用以维系封建等级制度的衣冠之治,由于它不平等性也遭到取缔。民国初年颁布的《服制》规定官员不分级别,都以西式大氅或燕尾服作为大礼服,裤为西式长裤。常服可用西式或袍褂,丧礼在臂上围黑纱。女子礼服,上装是对襟衫,下穿裙子。此种服制打破等级界限,不分尊卑贵贱,所以虽是官员的制服,但对生活权利的平等却起了表率的作用。即使宫廷的遗老遗少无一例外都要遵守服制平等的原则,有记载说: “宫廷内外,一切前清官爵命服及袍褂补服翎顶朝珠,一概束之高阁。”(14) 真正结束衣冠伦理政治化观念的,是提出的服装制作的四条原则,他在复中华国货维持会的函件中要求制定服装的图式,指出:“此等衣式,其要点在适于卫生,便于动作 擞诰?茫?秤诠壅啊!?15)这就使得人人须叟不可离身的服装,摆脱等级制度和政治伦理的干预,促使在中国延续数千年的衣冠之治彻底解体,用卫生、实用、经济、美观的思想来制作和选择服装,使着装与现代文明接轨,这是中国服装史的重大变革。 四、展现个性自由的窗口 辛亥革命的成功结束了几千年的封建统治,以民权、平等为核心的民主主义思想取代封建思想体系,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占有了主导的地位。这一指导思想的确立,宣告了封建文化模式的终结,等级序列、伦理道德、生活方式一体化的结构解体,服饰消费不再具有身份伦理的限制,还归人民生活选择的自由。虽然民众因为拥有财富多寡的不同并不能真正做到选择的自由,但是以金钱取代权力的支配地位,进入商品市场,进行等价交换,是人们摆脱身份地位的约束所能获得的最广泛的平等权利,这给个体自由在服饰领域的施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。所以在西方世界通行的服装文明,在中国能得以迅速传播和实施,是社会变革的成效,也是打开国门后,汹涌而来的洋布、洋装、洋货的冲击在中国引起回应。 在中国最早穿西服的是雍正皇帝,至今在故宫尚保留他的这一画像,这如同玩赏钟表一样,是统治者满足追奇猎艳的心理,并无社会意义。乾嘉时期洋装开始在中国城市出现,人们对此讳莫如深,无人仿效。鸦片战争后洋货倾销中国,首先在开埠的广州、香港出现洋式打扮,女的足蹬欧式皮鞋,头戴曼彻斯特头巾,买办中也有穿洋装的,但在士大夫中绝无仅有。在19世纪末若有人提倡“易西服”,这无异是用夷变夏,为世俗所不容。宋恕力图从着装方面造成向西方学习的氛围,认为变法“改试令,必自易西服始”。他把易西服看成更官制,改试令,设议院的前堤,这在当时乃是惊世骇俗之论,他自述“与人谈三始,犹有然之者;谈一始(按:即易西服) 则莫不掩耳而走,怒目而骂,以为背谬已极,名教罪人。”(16) 中国最早赴美留学的幼童,因为辫子,受到美国孩子的嘲笑,纷纷剪辫易服。1881年下令撤回中国,穿西服成为一大罪状。驻英公使郭嵩焘为避风寒,披了一件洋外衣,竟然遭到弹劾。 然而,禁令也好,弹劾也好,都挡不住正在发生的变化。嘉庆年间的竹枝词已有“纱袍颜色米汤娇,褂面洋毡胜紫貂。”洋毡、洋绉等机器生产的洋衣料有的厚实细密,有的轻薄柔软,以优良的质地比国产的土布更胜一筹,且因为不涉及服装的形制,很早就引起国人的兴趣。在19世纪中叶据英国蓝皮书报道,在福州“几乎在每3 个人当中,就有1 人穿着一些我们的纺织品。这个论断经我国经济学史家研究认为言过其实(17)。但是无可否认的是,西方看到中国市场的辽阔,用各种手段掀起倾销的狂潮,并以价廉物美的优势占领了中国市场。洋货倾销最多的要数洋纱、洋布、洋火、洋油等等,都是有关衣食能源的生活必需品,仅衣着用料就有洋布、洋绸、洋缎、洋呢、洋羽毛、洋漳绒、洋羽线、洋被、洋毯、洋花边、洋手巾等(18),琳琅满目。以上海为例,1871年进口洋布1300万匹,1899年增至1700万匹。“通商大埠,及内地市镇城乡,衣大布者十之二三,衣洋衣者十之七八。”(19) 大量的商品导引人们的消费习惯发生变化,细致光泽的洋布成为人们时尚的用料进入千家万户。 衣料质地的改变也促进了衣服款式的变化,轻便合体的洋服逐步赢得中国人的欢心。19世纪末穿洋装还是冒人言大不讳之事,到1903年初广西梧州中学总教汉民,已经容许学生在“岁时令节,学生披洋衣揖孔孟。”(20)但仍属凤毛麟角。真正在社会上发生重大影响的是军队的服装变革,1904年归国的留日学生从实战出发,建议军队剪掉辫子,就受到一些士兵的响应,各报刊纷纷予以宣传鼓动,1905 年端方出洋考察,随员中有一半剪了辫子,其中有翰林、道府、教员、武员等。1906年新编陆军为便于戴军帽,带头去掉辫子,一时“军界中纷纷落发辫者不可胜数”(21)。练兵处不敢公然变更祖制,拖着辫子练兵是一大累赘,不得已采取折衷的办法,下令将辫子盘在军帽内,“不准擅自裁割,”(22) 新军中有很多是留日学生,并不把这一通令放在眼里,剪发者仍然不断,这对社会很有影响力,1906年天津警察受到新军影响,剪了三分之一。(23)从军队到社会,相互促动,剪去辫子穿洋装已经不可抑制。 观念的变化,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,对洋装的普及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。本来,民主思想的传播,激励了人们对西方文明的向往,人们醉心于天赋人权、自由平等的理想,认为由这种理想建立的生活方式代表社会前进的方向,谁接受西方习俗,谁就是文明维新,否则就是守旧、冥顽。洋装成为西方文明的象征,被人们推崇备至,《湖北学生界》有一篇文章宣扬说,西装之精神在于发奋踔励雄武刚健,有独立之气象,无奴隶之根性,穿了它可振工艺,可善外交,可以强兵强种云云,这样肆意夸大洋装的心态,反映崇洋已经成为汹涌的社会思潮。呵呵
福州的民风民俗500字的
福州节日民俗
春节
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日,古称履端、元旦,今谓春节,福州人叫“做年”,是一年中最隆重、假期最长的民间节日。黎明时分,各家敞开大门,焚香鸣炮,喜迎新年。这个节俗传统禁忌甚多,说第一句话,做第一件事,都讲究好彩头,以冀一年之平安。新年伊始,逢人第一句都要说“恭喜”、“发财”、“平安”等吉利话,对方也报以相应的好话。当日不扫地、不打水、不挑担、不劈柴、不洗衣、不洗澡、不理发、不说不吉利的话。全家起床后,便穿新衣服,或穿质地最好的衣着。早餐,有的吃太平面(线面、鸡肉、鸭蛋),以祝太平、长寿;有的吃年糕(红糖粿),以祝年年高升;有的老人吃素,祈求合家子孙一年平安。初一,小辈要向长辈拜年,长辈则给以压岁钱或糖果、桔子。
初一不出远门,初二、初三人们可以访亲拜友,互贺新年。正如清人吴继筠在《福州岁时竹枝词》中说的:“族新衣服趋人前,礼数谦谦喜连连;路上相逢共作揖,发财恭喜贺新年。”这便是古时福州新正的景观。有出嫁女儿的人家,要办春酒,邀女儿、女婿及外孙回娘家饮宴团聚。水上船家(?民)的妇女,头戴红花,蓝衫青裤,布底青鞋,结伴登岸,挨家串门,用福州话唱诗贺年:“姑嫂双双贺新年,红红伞灯挂厅前;好?好粿送奴去,金字牌板企(站立之意)门前。”“旧年过了又新年,生意兴隆赚大钱;恭喜发财平安过,送奴?粿过门前。”这叫“讨?诗”,又是贺年词,贺年讨?以示吉祥。春节期间,福州大街小巷,张灯结彩,火树银花,欢声笑语,到处呈现一派节日气氛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各级党政领导在节前或节日期间,持礼物到军烈属、离退休干部及老劳模等府第拜年。各有关部门组织春节游园、各界联欢会、文艺晚会等活动。那些有迷信色彩的旧俗逐渐消失。九十年代初,大多数居家都安装电话,一般亲戚好友用电话互拜新年,减少节日交通拥挤。
初四清晨,家家户户,焚香“接神”,迎接灶君回銮视事。各行各业开假,放鞭炮,商店开门营业,工厂开工,机关开始上班。九十年代后,作习时间进行调整,现在是初八上班。一些服务行业,则春节仍在营业。
元 宵 节
正月十五日,为元宵节,亦谓上元佳节。福州元宵花灯,始于汉代,至宋代被列为京都灯节的上品。《武林旧事》记述入京的福州灯采“纯用白玉,晃耀夺目,如清冰玉壶,爽澈心目。”福州的桔灯、菜头灯、莲花灯等,形态别致,色泽鲜艳,独具福州乡土生活气息,引人注目。
据王应山《闽大记》载:福州“沿门悬灯,通宵游赏,谓之灯市。”这一习俗,也始自宋代。其时家家户户,张灯悬门,十里灯街,红光辉映。州县官吏,每逢元宵,倡导大闹花灯,“官民同乐”。北宋元丰年间(1078~1085年),刘瑾当福州太守,为了观赏花灯,下令挨家挨户捐灯十盏。郎官巷诗人陈烈,愤然在鼓楼挂上一盏诗灯:“富家一盏灯,太仓一粒粟;贫家一盏灯,父子相对哭。风流太守知不知?犹恨笙歌无妙曲。”从此,官府不再强令百姓捐灯。历代灯会时间也有变化:唐宋多为正月十四至十八日;元代朝廷不提倡大规模灯会;明代为十三至二十二日;清代为十三至十七日。民国后则无定规。
福州元宵不仅灯市辉煌,还有摆设鳌山,供人玩赏的。“春灯绝胜百花芳,元夕纷华盛福唐;银烛烧空排丽景,鳌山耸处现祥光。”此诗描绘昔日闽都灯市和鳌山的盛景。元宵城门开禁,鳌山向外,郊外人家入城观赏,人山人海,热闹非常。
从春节至元宵前夕,福州民间有送灯习俗。对出嫁之女,娘家例必送灯,“灯”与“丁”谐音,取添丁之意。第一年送“观音送子”灯,第二年如未生育,则送“天赐麟儿”灯、“孩子坐盆”灯,第三、四年如再未生养,便送“桔”灯,寓为“焦急”之意。生育后可送“状元骑马”灯、“天赐麒麟”灯等,直送到外甥16周岁为止。民间有首童谣:“正月元宵灯,外婆爱外甥(外孙),送来红红桔子灯,吉利又添丁。”反映了外婆爱外孙的社会风尚。杨庆琛榕城之夕《竹枝词》云:“天赐麟儿绘彩缯,新娘房子霞光增,宵深欲把金钗卸,又报娘家来送灯。”此诗描绘当时送灯的盛况。
元宵闹花灯自初七开始,昔日福州南后街与南台台江汛专售纸制各种花灯。挑的有八角灯、球灯、西瓜灯;扛的有关刀灯、龙抢珠灯,后来还有飞机灯、战舰灯等;地上走的有猴骑绵羊灯、牧童骑牛灯、状元骑马灯;堂上挂的有宫灯、走马灯等。当时有首诗云:“华灯成市将元夕,色色精工费剪裁,几种寄供新岁玩,清光四壁照衔杯。”描出了福州灯市的盛况。
元宵之夜,有的乡镇街道游灯上街时,结合迎神赛会。迎神队伍中,多随有舞龙灯、高跷、舞狮、地下坪、陆地行舟等民间文艺活动。有的居家百姓见迎神过境,便举灯放炮,祈求合家平安。如今,送灯的习俗仍在一些老年人中流行。
拗九节
正月廿九日,是福州特有的民间传统节日。“拗〔ōu〕九节”又称“后九节”、“孝顺节”。这天清早,家家户户都用糯米、红糖,再加上花生、红枣、荸荠、芝麻、桂圆等原料,煮成甜粥,称为“拗九粥”,用来祭祖或馈赠亲友。已出嫁的女儿,也必定要送一碗“拗九粥”,有的还要加上太平面、蛋、猪蹄等,送回娘家,孝敬父母。此外,凡是岁数逢九的人,如九岁、十九岁、二十九岁……(称“明九”),或是九的倍数,如十八岁、二十七岁、三十六岁……(称“暗九”),也要像过生日一样,吃一碗“太平面”,以求平安、健康。
“拗九节”来源于“目连救母”的传说。据传,古时候有一个叫目连的人,其母生前悍恶,后被关在阴间牢房里,他探监时,经常送食物给母亲吃,但均被看守的狱卒给吃掉了。后来,他想了一个办法,用荸荠、花生、红枣、桂圆、红糖等原料与糯米混合,煮成甜粥,盛上碗后,再洒一把黑芝麻送去给母亲,看守狱卒见这稀饭黑乎乎的,问道:“这是什么?”目连随口答道:“这是拗垢粥。”(福州话“九”与“垢”谐音)看守信以为真,认为这粥很脏,不敢吃。因此,“拗九粥”才得以送到目连母亲的手中。这天正好是正月廿九,目连的母亲这年也正好二十九岁,闽俗中,正月分“三九”,正月初九称为“上九”,十九称为“中九”,廿九称为“后九”,所以这粥便叫“后九粥”。以后以粥的颜色拗黑,叫“拗九粥”,以目连孝顺母亲,又叫“孝九粥”。不管是正月廿九,还是二十九岁,都是目连的母亲落难的日子,于是福州人逢九就犯忌,认为“九”是厄难的岁月,所以,凡逢“九”岁数的人要吃太平面,出嫁的女儿,也要给父母送“九”,以求父母平安、健康。
清明节
清明,是福州民间的一个重要节日。每年春分过后15天,便是清明节。清明节日或前后,家家户户去郊外踏青,上山祭祖扫墓。扫墓又叫压纸,即为坟地锄草,在坟头压上钱纸,以示此墓有后人祭扫。如带供品亦极简单,光饼、豆腐、面点和菠菠粿,也叫清明粿,是福州特有的清明节供品,是用菠菠菜(生长于南方的一种野菜,可食,味甘,性凉,捣烂压成汁呈青绿色)压榨成汁,渗入米浆内揉成粿皮,以枣泥、豆沙、萝卜丝等为馅捏制而成的。清明节前后,福州饮食店均有制售。富豪之家多有自行制造,但他们不用手工造型,而用木制的印模,内刻有氏族堂号,印制出的菠菠粿格外美观,并作为馈赠礼品分给亲朋好友。
扫墓归来,要折一松枝或柳条,插在家门口,表明本户已为祖先祭墓了。
端午节
端午,福州俗称五日节、五月节。因节日的家宴在中午,故谓端午节。相传是纪念爱国诗人屈原的节日。
端午节从初一开始,家家大扫除,悬蒲插艾于门前,用以驱邪消毒。端午节吃粽子、荷包,饮雄黄酒,燃雄黄炮。孩子穿新衣、挂香袋、缚红肚兜,口鼻涂雄黄,据说能免生疮疹,驱逐蛇蝎。
用过节餐后,各家携小孩到福州西湖、南台万寿桥、闽江两岸观看龙舟竞渡。舟有的彩绘为鱼,有的彩绘为虾,都是水族标志。初一至初五均有划龙舟,惟初五午后开展竞赛,争夺锦标,观者如潮。
如今,端午节的优秀传统习俗仍然继承,如大扫除,开展夏季卫生运动。龙舟竞渡列入水上体育运动项目,每年都有组织地开展活动。福州龙舟还参加国际龙舟比赛,获得殊荣。
乞巧节
农月七月七夕,福州叫乞巧节,又称结缘节。七月七夕,是神话中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时间。
七夕,妇女以七字为巧的象征,向天上银河织女乞巧时,陈列瓜果七盘,茶杯七口,焚香七柱,备针七根,丝线七色,先向织女星行七拜大礼,然后盘膝而坐,借着朦胧月色,赛穿针、比引线,谁穿引得又快又多,谁就得巧最多。宋梁克家《三山志》载:“彩楼乞巧知多少?直至更阑漏欲终。”这种习俗多是官府、富豪之家的**为之。民间则搞分豆结缘活动。家家户户煮蚕豆互相馈赠,啃豆谈天,消除前愆,促使家人和顺、亲友情深、邻里和睦。孩童学着分豆结缘,交指和好,童趣盎然。
中元节
农历七月十五日,俗称“七月半”、做半段。中元节,整个七月每一天均可活动。传说,目连为减轻其母罪孽,于是日邀十方僧众做盂兰会,以普渡超生其母。
中元节日,家家举行家祭活动。除一般供品外,还须焚烧纸衣,供给祖先鬼魂在阴间享用。
中元节正值农村早稻收割后不久,人们利用农闲时间祭田地、庆丰收。因此,福州郊县仍然保留着“七月半”做“半段”的习俗(意谓一年已过半段),但在时间上各村不一,往往是这村做完那村做,各村轮流着进行。做“半段”时,家家都要宴请许多亲朋好友。有的村庄邀请剧团演戏或讲评话、伬唱等活动,以示丰收喜悦。
中秋节
八月十五为中秋节,俗称团圆节。
中秋节吃月饼的由来,有一种说法是:元朝末年,蒙古贵族统治者为了巩固其统治,不准民间使用铁制的刀具,规定十家合用一把菜刀,统治者无恶不作,百姓恨之入骨。高邮张士诚暗中串联,在月饼里夹一起义的小字条,到中秋之夜,家家掰开月饼,看见传单,纷纷夺取菜刀,举行反抗元朝统治者的起义。从此,人们每到中秋节,就要吃月饼,以纪念这一人民群众的斗争节日。
中秋节俗,福州人家备供品,烧纸衣,以祭祖先。夜设家宴,举家欢聚,饮酒赏月。这个节日,民间还有尊老的习俗,晚辈馈赠大月饼(即礼饼)给长辈,长辈则馈赠小月饼给晚辈,在节日内互表良好祝愿。中秋节俗,按《福建通志?风俗》志记载,闽都各地略有不同。福州城内“中秋士女登乌石山进香,夜燃神光塔灯,是夜妇女连臂出游,谓‘走百病’”;永泰县“中秋望月,绅士祝魁星”;闽清县“中秋造月饼,设酒赏月,食栗与芋,童子备?粿,用瓦片砌塔相拜祝”;《长乐县志》述“中秋从略,各家不过具饮而已。”
中秋“摆塔”,是节日的一大乐趣。农家儿拾瓦片,砌瓦塔,至夜以柴点燃,火光四照,盘诗赏月,互相娱乐。城内人们购泥塑或陶瓷的人物形象,有《西游记》、《三国演义》、《水浒传》等历史人物,并有烛台、花瓶、香炉等陈列展出,供人观赏。富贵人家有的在厅堂搭架“摆塔”,少则三层桌,多则十层桌,最高层摆以泥塔或铁塔,低层陈列一双秧盆,青葱吐绿,以示丰收。中间各层则排列历代名人和戏曲人物,整个庭院灯烛辉煌,增添佳节气氛。
重阳节
农历九月初九是重阳节,因九为阳数,日月并重,故称“重阳”,也叫重九。重阳节来源于后汉桓景登高避祸的故事,据《三山志》载:福州九仙山(于山),是汉闽越王无诸重九登高的地方,无诸与汉高祖刘邦是同时代的人,比桓景早200年。《八闽通志》载:“重阳,郡人率以是日登高,饮菊酒以延年,插茱萸以避邪。”(茱萸为中药,味苦、性温,有散寒、温中、止痛和祛恶等药效。)据说,闽越王当年盛菊花酒的大石樽,清嘉庆年间还在于山,后来不见了,但仍有“九日台”遗迹可寻。福州的九月九,除了登高、饮菊花酒、插茱萸等,还有放纸鹞(〔tsai ieu〕风筝)的习俗。据说,放纸鹞也来自桓景与费长房的故事。一次,桓景求费长房取除邪去瘟的药,走迷山路,后经鸽子引导,才找到费。后人为纪念此事,将纸糊的鸽子带到山上放飞,流传久了,就有了放纸鹞的习俗。
旧时,福州登高、放纸鹞的地点主要在于山、乌山、大庙山等。那时,大庙山有一块登高石,据说是从天上掉下来的,人称“天星落地”。九月九时,大人带小孩到大庙山,在登高石山上一登,便会长高,因此,吸引了福州四城门的人都往这里跑,每逢重阳节,通往大庙山的两条石阶路都被挤得水泄不通。
九月九登高,“高”和“糕”是谐音,因此,节日期间,福州还有一种特制的糕点,称“九重粿”,即粿有九层,中间夹七层糖色,寓意节节高和登高消灾之意。
每逢佳节倍思亲。福州的重阳节,还有扫祭祖坟的活动,这与清明的祭坟,合称春秋二祭。现在福州的郊区或郊县,仍保留九月九扫墓的习俗。
重阳节发展到今天,人们又赋予它更加丰富的文化内涵,把登高与全民健身运动结合起来,把祭扫祖坟与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结合起来,有的还把它与海外侨胞牵线搭桥、招商引资结合起来,还通过了以每年重阳节为老年节的决定。节日期间,各单位、团体还举行各种形式的登山、健身等体育活动
冬至
冬至,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。旧时,人家在此节日前夜,老小聚在厅堂,围坐案桌搓米时。用糯米磨浆压至半干搓成丸子,入锅煮熟,捞起粘上糖豆粉便是“?”。案桌上放置红桔数粒,红箸一束,纸花一对,泥塑男女孩童(童儿牳)合,瓶插红色菊花。搓时焚香点烛,小孩用福州方言唱童谣:“搓?矢搓搓,依奶疼依哥,依哥讨依嫂,依弟单身哥。依嫂带身喜(怀孕),爹妈齐欢喜。孩儿段(掉)落脚桶下,依哥马上做郎罢(爸)。”冬至搓?时含有祈求添丁增福之意。当晚搓的?待翌晨冬至正日当早餐。
祭灶
祭灶,农历十二月廿四日。按福州习俗,阴历十二月廿三日为官家祭荤灶之日,廿四日是普通民家祭素灶之日,而水上居民(?民)则于廿五日祭灶。
祭灶,原是古代夏日祭火的一种仪式。火的出现,使人类脱离了茹毛饮血的时代,是值得大大纪念的。但后世把祭灶变成“灶神”崇拜,说灶神是可以“上天祈福、落地佑民”的“司命之神”。这个衍变过程,大约始于汉代。据《后汉书?阴丑传》载,有一个叫阴子兴的孝子,腊日(十二月廿三)早饮,见到灶神出现,连忙拜求,并宰了家中的黄羊祭祀,“自是以后,暴至巨富……故后常以腊日祭灶,而荐黄羊焉。”这个传说随着时间的推移,越说越神,说灶神是玉皇大帝派到人间的“驻户大使”。一年一度,在农历十二月廿四日,灶神上天向玉帝报告户主善恶情况,上天的日子为十天,到第二年正月初四下凡。在灶神动身之前,家家户户都要为其饯行。祭荤灶的以鸡、鸭、鱼、肉、灶糖、灶饼、美酒等供之;祭素灶除灶糖灶饼外,还有甘蔗、荸荠、红枣、花生、金针、木耳等。在祭供时,孩童们便唱着童谣:“祭灶祭糊涂(讽刺灶神糊涂官),灶前一只铜香炉,元宝是侬褙,金裤是侬糊,灶君上天讲好话,灶妈落地保佑侬,保佑侬爹有钱赚,保佑侬妈有钱长,保佑侬哥讨兄嫂,保佑侬读书变聪明。”祭供将毕,将旧的灶神图撕下火化,贴上新的灶神图,以示送旧迎新。在祭灶节前,外公外婆要给男女外孙送灶糖灶饼,有几个男女外孙,就得送几包,每包还要附送一张“花面壳”(假面具)有唐僧、沙和尚、孙悟空、猪八戒等,孩子们有吃有玩好不热闹。
现在,一些人家仍有祭灶的旧俗。灶糖灶饼更名为年糖年饼,成了福州春节市场年货之一。
除夕
相传,“年”是一个恶魔,每年除夕,就出来捉弄人。故在除夕之时,家家户户贴新符(春联)、放鞭炮以驱“年”。福州还仿效旧时郑唐烧火炮驱“年”除灾的节俗。
进入十二月,人们便忙于酿酒、备年货。十五日后,开始打扫屋宇房舍,谓之扫堂、筅堂。外出的亲人纷纷返回,同家人团聚。廿五日后开始蒸年糕,备鸡、鸭、鱼、肉、酒等,祭祀祖先、天地神,谓之分年。女婿向岳父母送年礼,谓之送年。除夕之夜,红烛高烧,合家欢乐,共饮晚宴,谓之做岁。是夜再拂扫厅堂,放鞭炮,煮隔年饭。隔年饭用木制蒸饭甑装盛,周围插朱红筷子十双,贴红纸,扎红绳,并撒上“五子”(红枣、花生、瓜子、桂圆子、栗子),摆在厅堂案桌上。家中主要门户、窗帘、箱笼家具、贵重器皿物件压上“金银纸箔”,意味着这家金银财宝多到从门缝里溢出,象征着明年发大财。
大年三十长辈还有给小孩发“压岁钱”的习俗,从初一到十五都可以拜年。歌谣“拜年拜年,没桔也要钱。”一个春节下来收益还不少呢!
旧时,三十盲晡(三十晚上)是债主讨债、债户躲债最紧张的日子。旧时欠债不能过年,就是不能过三十晚上。家住城外的债户跑到后洲尚书庙,家住城内的则跑到城隍庙看戏躲债。50年代后,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,逼债之事早已消声匿迹。现在年货供应,花色品种,应有尽有。机关、工厂、商店张灯结彩,街道两旁,彩灯万朵,火树银花,大家欢天喜地,迎接新的一年到来。
生活习俗
服 饰
衣 服
从清朝至民国年间,福州男性穿着多为长袍、长衫。长袍上自肩部、下至足跗。开襟于右,前幅与后幅缀以纽扣。前内有小幅布,中缝一小袋,叫暗袋,可藏少量物品。作为外衣的长衫,是中老年男性的便服,常换常洗,多以棉布制作。其色常见的有蓝、灰和月白。有身份的人夏天多穿麻织或绸织的长衫。短衫则指女性的外衣,套在袄的上面的称为袄轮。长衫以朴素大方为上,短衫则以新颖绚丽为佳。
马褂,是男性的短外衣,套在长袍或长衫外面,有领,对襟齐腰,缀以纽扣5粒。马褂不用布料而多以团花青缀制面。后来在左襟侧处缝一小袋,以藏挂表,叫做表袋。另一种可代马褂的“甲仔”,又叫背褡、背心。它是无袖的短衣,套在长袍或长衫外面,故有马甲之称。抗日战争以后,穿长袍、长衫的日渐减少,长衫马褂的更少。创造的中山衣则取而代之,并广泛流行。
中年以上的官宦豪绅,寒冬出门穿长袍之外,还披一外衣,其长自肩及膝后,无领,无袖,以带系之于颈,此即“披风”,亦叫“斗篷”。清代至民国,城乡劳动者不论男女多穿对襟及膝的短衫、短袄。衫则单衣,袄则是两重以上缝制的,有夹袄、棉袄、皮袄,按时令而更换。男袄所用的料子多为棉织品,女袄则多用丝织品。旧时妇女的礼服是袄与裙,合称裙袄。女子结婚时,要穿大红色的蟒裙蟒袄,嫁妆中要办一套内衣,叫做紧身袄裤。过去妇女,以青裙为便服,红裙为礼服,白裙为丧服。逢年过节,或家中有喜庆,或参加亲友的宴会,都要穿红裙,年老依然。丈夫后,终身就不再穿红裙,再醮的妇女,也不得穿红裙。孀妇要到儿女长大自立以后,可穿绿色或浅绿色的绣花裙。一般的裙,长可及胫,多以丝织品制成,或刺绣彩色的图案。以折迭多者为尚,即所谓百褶裙。农村妇女,在田野劳动时,都穿着红布裙,以示有福。民国以后,穿裙者渐少。但男女从事劳作时,则以布作巾,围在襟前,以防污衣裤,叫做围身裙。清代,中上层妇女盛行穿旗袍,身着上下连属的衣服,形如长袍。至民国时,旗袍款式时有改变,有高领的,有矮领的,有硬领的;长有曳于地的,有至于胫的,有短仅过膝的,甚至有不及膝的;有长袖的,半袖的,有无袖如背心的。50~70年代,旗袍几乎绝迹。80年代后又流行起来,其式样趋于洋化。
男女的下衣谓裤。有长裤、短裤、外裤、内裤。旧式的裤,都没有袋子。上端统称裤,也叫裤头,多用高约半尺左右的白布缝接裤。着裤时另用一条带子把裤头绑在腰部,叫裤头带。脚管,无前后幅之分,左右亦可通用。裤裙俗叫裤斗,一般是合缝的,两裤管联成一体,叫密斗仔。
民国中期,公务员和中高级知识分子,盛行穿中山衣与西装;中学男生穿**和黑色学生服,女生穿蓝衫青裙;青年农民时兴对襟便服,颜色以青、灰、白为主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,在公职人员中,男性盛行中山装,女性盛行列宁衣。冬天则穿列宁式短棉袄,颜色多是灰色或浅蓝色。1954年提倡学习苏联,讲究穿着,青年妇女穿花连衣裙(称“布拉吉”),农村中青年农民仍着对襟平装,出门做客或办事时方穿中山装;妇女则时兴用“一九蓝”、“洋花布”做的大襟短衣。
“”期间,男女青年流行军装,中老年衣色仍以黑、灰、蓝为主,式样仍以中山装为多。
80年代后衣着变化较大,男女青年衣着讲究,款式新颖,质量也随着提高,服式无一定规范,或长、或短、或宽、或窄、或素、或艳,不一而足;裤管时窄、时宽、时长、时短,因人而异。青年女子四季服饰多彩多姿,时常变化,时穿长裙子,时穿短裙子,时穿超短裙、时穿健美裤。衣料从化纤类发展为呢、羽、皮、哔吱之类的高档制品。中老年男子从中山装转化到茄克衫与西装,衣料也逐渐趋向高档。
鞋 袜
民国前后男女老幼多穿鞋。男鞋黑色圆口或尖口,双鼻或无鼻,圆头低帮。夏季居家则多穿木屐拖鞋。女鞋多用红色布制,尖头翘鼻,鞋帮绣花,后跟加寸许厚,形似高跟。民国禁止缠足后,女鞋与男鞋相似,鞋面加横带纽。二、三十年代后,穿皮底布鞋、胶鞋、皮鞋的日渐增多,多数女性穿高跟皮鞋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50年代以胶底布鞋、军鞋和皮鞋为主。60年代随着塑料工业发展,各种塑料鞋、塑料拖鞋进入市场,夏秋季人们以穿塑料拖鞋为主,木屐渐次被淘汰。80年代,青年男女和干部、职工,大多穿用款式新颖、色调多种的皮鞋。
旧时男女皆穿布制的袜子,缠足妇女以苎纟齐织成宽五六厘米、长二米左右的裹脚布(俗称“脚带”)缠脚。四、五十年代后,针织袜、丝袜、尼龙袜取代布袜。
帽 子
近、现代流行于民间的帽子是小帽,又叫瓜皮帽、碗帽,系男性的便帽。以六辫合缝,环成圆形,有平顶、尖顶之别。帽的质料,春冬用缎,夏秋用纱,皆黑色。帽顶缀以丝辫成的结,如花果之蒂,圆而短。富人以珊瑚或玛瑙代结,有的在帽沿前面的正中缀以小方形的翠玉为饰,到抗日战争时期便已消逝。高帽,二、三十年代随着西装从国外传入。在公职人员和知识分子中穿西装多戴高帽,有的穿长衫、长袍也戴高帽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50年代,盛行灰色军便帽。“”中盛行戴**军便帽,有些女青年也戴此帽。80年代后,老人、小孩因御寒戴各式呢质、纱线或毛线编织的帽子,少数人旅游戴鸭舌帽。
首 饰
簪、钗、耳坠、戒指、手镯为旧时妇女的主要首饰。簪、钗、耳坠,富者为金质,一般为银质,贫者为铜质。戒指一般均为金质,手镯多为玉质,也有银质、铜质的。未婚女子首饰不多,一般仅耳坠、手镯。读书学生一般不戴首饰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除农村某些地区外,一般不戴首饰。80年代后,女子开始戴戒指、项链和耳环等,款式无奇不有。
发 饰
清代,男留长辫,已婚女子挽髻,童养媳双侧梳“蚱蜢髻”。城乡妇女均流行戴花。据说戴花既可衬映容颜的娇美,又可体现“戴花益子”,为吉祥的象征。所戴的花,主要有鲜花、通草花两种。通草花以中药通草为主要原料制成,简称草花,通称象生花。所戴的花多插于发髻上,或夹在前额的缝间,或扎于后垂的发辫中。鲜花一年四季,凡常见的花卉,或取其色,或取其香,随时宜而选用。逢年过节或家有喜庆,要戴“红笑”(色彩绚丽)的花,不戴素淡的花。
福州茉莉花多,花季又长,香气浓郁,为妇女所喜爱。白玉兰花,也经常被采摘佩戴。有的花一般人禁忌不戴,如桃花、夹竹桃,虽美丽,但被视为轻薄妖冶,习俗相沿,从无人戴。妇女在孝服期间,不能戴鲜花。年轻的寡妇更为禁忌,但等儿女长成的,才可戴素淡的鲜花。清朝康熙间,福建按察使周亮工在《闽小记?闽女》中提及有关戴花的习俗。由此可见300年前福州妇女戴花的打扮,还保留着古朴的民风。
通草花,为福州手工艺美术品之一,是用通草和彩色的绸、绒和布等制成的不谢之花。中老年妇女在年节或喜庆要戴“四季花”或“孩儿长春花”。四季花是把不同季节的花合在一整体,取四季常春意;孩儿长春花是用纸制的全裸的男婴坐在花丛之上,意为儿孙满堂。福州郊区有些村庄的妇女,在发髻中间插着三把刀剑形的簪,称为三条簪或便簪。三条簪多用银制,或用白铜,每条重约七八钱至一两,山区僻壤贫妇则削草制成。簪的形状扁平如剑,上尖,剑身镂刻花纹。中一簪剑刃向上,旁两簪左右交叉,刃皆向外,插于发髻之间。未嫁女子两额之下留发下垂,叫为“披肩”;既嫁,则梳发髻,插三条簪。民国19年(1930年),福建省政府代主席方声涛,以三条簪为“蛮俗”,下令严禁,强制执行,遂不复存在。它是历史上流传最为久远的福州农村妇女一种最奇特的头饰。
辛亥革命(1911年)后,梳髻的妇女少了,少女剪短发者增多,戴花的习俗也不行时了。男子开始剪辫子,有的短发,有的剃光头。留短发分头的多为对半开,也有四六、三七开,一般左少右多。“五四”运动后,知识界妇女也开始剪短发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,男子大多留分头,女子多梳齐肩双辫。“”中,中青年男子时兴留短发平头,女子则时兴梳一条羊角小辫。80年代以后,妇女基本上都留长发,中青年妇女多烫发。以后青年女子逐渐时兴马尾巴式束发,或披脑后,或歪左右。少数青年男子也有留齐肩发和小胡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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